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高县敖山镇敖背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由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上府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高县敖山镇敖背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及村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建设规模:(略)
2.3 本项目总投资:(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 计划工期:(略)
2.7 质量要求:(略)
2.8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3.2.1施工资质:(略)
3.2.2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4.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4.4其他人员:(略)
(2)设计团队(设计负责人除外)应满足:(略)
3.4.5需提供投标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的缴纳(略)9年度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4.6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5其他要求:(略)
3.5.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5.2开标时省外进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还需提供针对本工程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网页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3财务要求:(略)
3.5.4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近(略)个月具有(指近(略)个月内已完成)单项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或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含)的建筑工程业绩或同标准的EPC业绩。注:(略)月”是指:(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3.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二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方式: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深圳市东部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