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C项目变更通知
DZC(略)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DZC(略)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C项目变更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通知:
1.本项目预算由(略),(略).(略)元变更为(略),(略).(略)元。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七、服务期/交付使用日期中 “1年(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以提供服务具体日期为起始日期)。” 变更为“3年(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以提供服务具体日期为起始日期)。服务合同为每年一签”
3.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四、谈判报价中“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服务费以及其它全部费用。”变更为:(略)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利税、服务费以及其它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变更为:(略)1、服务价格:(略)(略)元/日)全年(略)个工作日。预算费用1(略)(略).(略)元/年(大写:(略)不超过(略)公里);
需租用让胡路路线1台(略)-(略)座以上(含(略)座)客车(最高单价(略)元/日)全年(略)个工作日。预算费用1(略)(略).(略)元/年(大写:(略)不超过(略)公里);
需租用龙凤路线1台(略)-(略)座以上(含(略)座)客车(最高单价(略)元/日)全年(略)个工作日。预算费用1(略)(略).(略)元/年(大写:(略)不超过(略)公里);
以上预算一年费用合计为(略).(略)元。结算方式为,无服务质量问题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按季度结算,最终支付总费用不超过预算价,本次竞标采取**元/日/台的报价方式。
2、服务时间:(略)3年,服务合同为每年一签,结算方式为,无服务质量问题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按季度结算,最终支付总费用不超过预算价(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以提供服务具体日期为起始日期),其他事项另附通勤合同。
3、服务资质及标准:(略)正常上路运营的空调车;驾驶员应是5年以上驾龄(按取得A1驾照时间计算),司机必须与中标公司签订劳动或者派遣合同;中标公司必须保证通勤车辆外观、内部空间整洁、无异味,无车体广告;提供车辆温度必须达到冬暖夏凉,冬季第一站上车车内温度必须温暖(零上18度以上),夏季车内温度高于(略)度必须打开空调并保证车内温度不超过(略)度,如未达到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如调换三次仍未达到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对服务不达标的司机,中标公司需按我单位要求立即更换,中标公司必须保障我单位通勤正常运行,如出现提供车辆故障、维修等问题,由中标公司另行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以保障我单位通勤。
4、车辆运行路线:
1号线:(略)
2号线:(略)
3号线:(略)-明人眼镜路口-景园中学-西寨市场-阳光嘉诚四期-学府郦城-西苑小区-研究院食堂-让区7-2号楼-庆虹桥下-经开区管委会-高端装备制造园。
通勤车行驶路线、发车时间和到达单位时间、停靠站点根据通勤职工住址需求不定期调整,中标公司需无条件进行配合。
(车辆运行时间按照实际行驶路线及单位工作时间另行确定)
5、验收程序:(略)”
二、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略)(略)年1月(略)日(略)时0分截止。
注:(略)(略)年1月(略)日(略)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开标时间变更为:(略)年1月17日9时(略)分。(请于(略)年1月17日9时(略)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等候区签到,否则投标无效)
四、其他未变更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