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建邺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中心(采购人)委托,就其南京市建邺南部地区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H(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南部地区环卫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三、变更内容:
(一)原评分项目3.1中“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如果中标,上述车辆专为本项目使用,在服务期限内不挪作他用”;
变更为: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将准时按照上述车辆种类、规格和数量投入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不挪作他用”。
(二)原评分项目3.2中“3、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如果中标,上述机械设备专为本项目使用,在服务期限内不挪作他用”;
变更为:
“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如果中标,将准时按照上述机械设备种类、规格和数量投入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不挪作他用”。
(三)时间变更
原文件中: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略)年1月(略)日上午8:(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略)年1月(略)日上午9:(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略)号江苏成套大厦(略)楼(略)室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略)(略)年1月(略)日上午9:(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略)号江苏成套大厦(略)楼(略)室”
变更为: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略)(略)年2月3日上午8:(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略)年2月3日上午9:(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略)号江苏成套大厦(略)楼(略)室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略)(略)年2月3日上午9:(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略)号江苏成套大厦(略)楼(略)室”
(四)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1.5吨市政养护车”中的“1.5吨”为车辆的整备质量;
(2)“3吨扫路车”中的“3吨”为车辆的整备质量;
(3)“单兵车”为:(略)
(4)“综合扫雪车”为:(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略)-(略)(略) (略)-(略)
传真:(略)-(略)
邮政编码:(略)
电子邮箱:zuolc@jcec.cn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略)号江苏成套大厦(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