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质量要求:(略)
4、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财务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④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同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⑤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⑥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光伏项目业绩总容量不低于(略)MWp(业绩要求需要在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2份);
(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加盖公章的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渠道:(略)
③供应商未发生以下情况: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
(3)供应商财务要求:(略)
更正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质量要求:(略)
4、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财务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④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同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⑤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⑥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光伏项目业绩总容量不低于(略)MWp(业绩要求需要在开标时携带合同原件);
(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加盖公章的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渠道:(略)
③供应商未发生以下情况: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