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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本公司代理的常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聚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略)<>
1.评审程序<>
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或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招标控制价 / ((略)%~(略)%,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现修改为:<>
1.评审程序<>
1.1 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
(1)招标控制价8%<>
√(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
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
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
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评审结论。<>
三、招标人可将低于招标控制价 / ((略)%~(略)%,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人可将低于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 (6%~8%,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的投标报价确定为成本价,低于该成本价的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略)<>
6、投标报价评分表((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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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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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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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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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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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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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0< ×(略)%<>
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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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开始每升1%减0.5分,即(略)-0.5*(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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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2. X 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 分点数的绝对值,即 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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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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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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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标价—基准价<>
×(略)%<0<>
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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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开始每降1%减0.5分,即(略)-0.5*(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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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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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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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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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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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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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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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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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略)分。<>
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
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 <>
4.基准价公式: <>
A1+A2+……+Ai+……+An<>
项目<>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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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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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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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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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略)或(略)年度省级产品检验报告的计4分、具有(略)或(略)年度国家级产品检验报告的计8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最高计8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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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得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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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个月内,具有地级市及以上类似业绩的,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加4分,最多(略)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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