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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2020年2月7日会昌县农贸市场2020年度摊位(第1次变更)

所在地区: 江西--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22日
变更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Y(略)JX(略)
项目名称: (略)年2月7日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
标的名称: (略)年2月7日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略)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略)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略)
负债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略)
资产总额:(略)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略)年(略)月(略)日   信息披露满日:(略)(略)年(略)月(略)日  
延期处理方式: (略)年2月7日会昌县农贸市场摊位经营权因疫情变更挂牌招标公告
项目简介: (略)年2月7日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
经营权第二次公开挂牌招标(竞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略)
一、标的概况:
位于会昌县湘南、文武坝农贸市场共计约(略)个摊位(具体见竞租资料农贸市场区域分划导示图),经营期限一年((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止),租金起始价(起拍价)为每个摊位:(略)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到(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在标的所在地。
三、竞租时间
(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略)
请于竞租会时间提前半小时到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进场手续
四、竞租方式
本次竞租采用增价竞拍方式,价高者得。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机构均可参加竞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止在湘南市场、文武坝市场办公室或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咨询和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略)
2、竞租保证金交至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款账号详见《竞租资料》。
温馨提示:(略)
六、联系电话: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略)-(略)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略)(钟先生)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重要信息披露: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机构均可参加竞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止在湘南市场、文武坝市场办公室或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咨询和报名。
集中报名时间为:(略)
2、竞租保证金交至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款账号详见《竞租资料》。
温馨提示:(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经营权
公开挂牌招标拍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拍租原则
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拍租方式
本次拍租采取增价拍租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本次标的拍租时间
报名时间:(略)
集中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二号(略)室)
拍租时间:(略)
拍租地点:(略)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1、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对象
凡有意竞租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摊位经营权竞租。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其他组织:(略)
如委托他人代为摊位经营权,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者须在(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参加竞租,必须先缴纳与各摊位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报名参加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只能竞租与报名登记同一类别的摊位经营权,不能参与其他类摊位的竞租【如参加与报名登记不符的摊位类别的竞价,则该竞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竞租成交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
(3)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竞租人一栏应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字或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相同。
(4)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资格审查
我公司、产权人负责对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2月(略)日(略):(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租程序
1、已报名的摊位经营权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经核对后,方取得竞租资格,签到处签到领取摊位经营权拍租号牌参加拍租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租时间(按市场和经营种类不同划分时段举行):
(1)湘南、文武坝市场((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略)
拍租时间为下午(略):(略)
3、本次拍租会由拍卖师宣布摊位经营权的起拍价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举牌应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每次加价幅度为(略)元(人民币),加价幅度不做调整。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租人每次加价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也可自行(口头)报价,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价须举牌示意;每次举牌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可自行(口头)报价高于加价幅度的,不受递增档次限制,经拍卖师确认后,该报价方为有效;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继续应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击槌宣布与之成交;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当场须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当场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违约;
2、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人买受人(承租人)表示拒不缴纳成交价款或不能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视为违约;
发生上述两种情况,摊位经营权人预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拍租人的拍租佣金在(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的(竞租)保证金上交财政,该摊位经营权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收回,现场重新竞租。若再次竞租,现场仍无人举牌应价,该摊位流拍,不再进行竞租。
八、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2、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成交价款(一年摊位经营权租金),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指定账号;剩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承租人)在竞租会现场补齐。
九、摊位经营权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工本费的支付
1、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租成交现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摊位经营权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摊位费,剩余部分竞租会现场补齐【注:(略)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当场一次性付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取收款收据;拍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本人凭收款收据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换取正式发票。
十、本次拍卖佣金费用
1、本次拍租会的拍租佣金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按照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的5%向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2、该费用在拍租会成交现场交清。
3、缴纳佣金方式:(略)
十一、摊位经营权交付
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拍租人出具《拍租经营权佣金收据》、《拍租成交确认书》,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交清拍租佣金后凭《拍租成交确认书》缴纳摊位经营权一年的租金。拍租人不负责标的物保管,拍租成交,买受人(承租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将摊位经营权交付给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付后,开始享有摊位经营权。
十二 、其他相关事宜
1、在此次摊位经营权竞租工作中,对扰乱市场秩序和竞租工作秩序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离场,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场场内经营资格,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与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在拍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
3、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市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类别,并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中途退租,否则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5、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需按照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的要求缴纳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6、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需在县工商、税务等机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的,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自行负责;
7、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辱骂或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的,直接取消其当年的市场摊位经营权,并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市场摊位经营权的竞租资格,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8、参加本次摊位经营权拍租的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本次拍租的摊位经营权以现状为准。拍卖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拍租人及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拍租摊位(经营权)的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摊位(经营权)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摊位经营权竞租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款项,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竞租保证账号:
账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经营权
公开挂牌招标拍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拍租原则
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拍租方式
本次拍租采取增价拍租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本次标的拍租时间
报名时间:(略)
集中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二号(略)室)
拍租时间:(略)
拍租地点:(略)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1、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对象
凡有意竞租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摊位经营权竞租。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其他组织:(略)
如委托他人代为摊位经营权,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者须在(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参加竞租,必须先缴纳与各摊位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报名参加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只能竞租与报名登记同一类别的摊位经营权,不能参与其他类摊位的竞租【如参加与报名登记不符的摊位类别的竞价,则该竞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竞租成交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
(3)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竞租人一栏应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字或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相同。
(4)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资格审查
我公司、产权人负责对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2月(略)日(略):(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租程序
1、已报名的摊位经营权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经核对后,方取得竞租资格,签到处签到领取摊位经营权拍租号牌参加拍租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租时间(按市场和经营种类不同划分时段举行):
(1)湘南、文武坝市场((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略)
拍租时间为下午(略):(略)
3、本次拍租会由拍卖师宣布摊位经营权的起拍价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举牌应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每次加价幅度为(略)元(人民币),加价幅度不做调整。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租人每次加价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也可自行(口头)报价,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价须举牌示意;每次举牌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可自行(口头)报价高于加价幅度的,不受递增档次限制,经拍卖师确认后,该报价方为有效;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继续应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击槌宣布与之成交;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当场须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当场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违约;
2、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人买受人(承租人)表示拒不缴纳成交价款或不能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视为违约;
发生上述两种情况,摊位经营权人预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拍租人的拍租佣金在(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的(竞租)保证金上交财政,该摊位经营权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收回,现场重新竞租。若再次竞租,现场仍无人举牌应价,该摊位流拍,不再进行竞租。
八、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2、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成交价款(一年摊位经营权租金),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指定账号;剩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承租人)在竞租会现场补齐。
九、摊位经营权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工本费的支付
1、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租成交现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摊位经营权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摊位费,剩余部分竞租会现场补齐【注:(略)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当场一次性付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取收款收据;拍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本人凭收款收据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换取正式发票。
十、本次拍卖佣金费用
1、本次拍租会的拍租佣金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按照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的5%向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2、该费用在拍租会成交现场交清。
3、缴纳佣金方式:(略)
十一、摊位经营权交付
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拍租人出具《拍租经营权佣金收据》、《拍租成交确认书》,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交清拍租佣金后凭《拍租成交确认书》缴纳摊位经营权一年的租金。拍租人不负责标的物保管,拍租成交,买受人(承租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将摊位经营权交付给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付后,开始享有摊位经营权。
十二 、其他相关事宜
1、在此次摊位经营权竞租工作中,对扰乱市场秩序和竞租工作秩序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离场,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场场内经营资格,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与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在拍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
3、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市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类别,并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中途退租,否则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5、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需按照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的要求缴纳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6、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需在县工商、税务等机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的,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自行负责;
7、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辱骂或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的,直接取消其当年的市场摊位经营权,并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市场摊位经营权的竞租资格,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8、参加本次摊位经营权拍租的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本次拍租的摊位经营权以现状为准。拍卖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拍租人及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拍租摊位(经营权)的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摊位(经营权)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摊位经营权竞租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款项,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竞租保证账号:
账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会昌县农贸市场(略)年度摊位经营权
公开挂牌招标拍租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拍租原则
本次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二、拍租方式
本次拍租采取增价拍租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本次标的拍租时间
报名时间:(略)
集中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二号(略)室)
拍租时间:(略)
拍租地点:(略)
四、竞租资格及要求
1、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对象
凡有意竞租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摊位经营权竞租。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略)
法人、其他组织:(略)
如委托他人代为摊位经营权,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参加摊位经营权竞租者须在(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参加竞租,必须先缴纳与各摊位相对应的(竞租)保证金,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报名参加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只能竞租与报名登记同一类别的摊位经营权,不能参与其他类摊位的竞租【如参加与报名登记不符的摊位类别的竞价,则该竞价无效,(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只能竞租成交同一个市场内一个摊位经营权的竞租。
(3)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竞租人一栏应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字或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相同。
(4)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应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资格审查
我公司、产权人负责对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2月(略)日(略):(略)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竞租程序
1、已报名的摊位经营权竞租者,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租)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经核对后,方取得竞租资格,签到处签到领取摊位经营权拍租号牌参加拍租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租时间(按市场和经营种类不同划分时段举行):
(1)湘南、文武坝市场((略)年2月(略)日下午(略):(略)
拍租时间为下午(略):(略)
3、本次拍租会由拍卖师宣布摊位经营权的起拍价后,摊位经营权竞租人举牌应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确定,每次加价幅度为(略)元(人民币),加价幅度不做调整。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租人每次加价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也可自行(口头)报价,竞租人自行(口头)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低于(略)元(人民币);竞价须举牌示意;每次举牌即表示价格递增一档;竞租人可自行(口头)报价高于加价幅度的,不受递增档次限制,经拍卖师确认后,该报价方为有效;当最高应价产生,且无继续应价时,由拍卖师三声报价击槌宣布与之成交;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当场须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当场与拍卖机构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未签订的,视为违约;
2、落槌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人买受人(承租人)表示拒不缴纳成交价款或不能足额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视为违约;
发生上述两种情况,摊位经营权人预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拍租人的拍租佣金在(竞租)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的(竞租)保证金上交财政,该摊位经营权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收回,现场重新竞租。若再次竞租,现场仍无人举牌应价,该摊位流拍,不再进行竞租。
八、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拍租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2、成交摊位经营权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成交价款(一年摊位经营权租金),由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指定账号;剩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承租人)在竞租会现场补齐。
九、摊位经营权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工本费的支付
1、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租成交现场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摊位经营权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抵缴摊位费,剩余部分竞租会现场补齐【注:(略)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当场一次性付清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取收款收据;拍租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本人凭收款收据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换取正式发票。
十、本次拍卖佣金费用
1、本次拍租会的拍租佣金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按照所竞得摊位一年的租金的5%向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支付。
2、该费用在拍租会成交现场交清。
3、缴纳佣金方式:(略)
十一、摊位经营权交付
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后,拍租人出具《拍租经营权佣金收据》、《拍租成交确认书》,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交清拍租佣金后凭《拍租成交确认书》缴纳摊位经营权一年的租金。拍租人不负责标的物保管,拍租成交,买受人(承租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将摊位经营权交付给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交付后,开始享有摊位经营权。
十二 、其他相关事宜
1、在此次摊位经营权竞租工作中,对扰乱市场秩序和竞租工作秩序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其离场,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场场内经营资格,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2、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与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在拍租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
3、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市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经营类别,并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中途退租,否则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
5、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在经营期间,需按照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的要求缴纳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
6、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需在县工商、税务等机关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件的,由摊位经营权买受人自行负责;
7、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辱骂或殴打市场管理人员的,直接取消其当年的市场摊位经营权,并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市场摊位经营权的竞租资格,当年所缴纳的一年的摊位经营权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剩余部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8、参加本次摊位经营权拍租的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须知,本次拍租的摊位经营权以现状为准。拍卖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拍租人及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摊位经营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拍租摊位(经营权)的情况,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已完全了解摊位(经营权)的情况,接受本须知的约束。摊位经营权竞租成交后,摊位经营权买受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款、拍租佣金及其他款项,否则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并有权处理拍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竞租保证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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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略)
开户行:(略)
联系方式: 会昌县市场服务中心 (略)-(略)
赣州市禾信拍卖有限公司 (略)(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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