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孟津县第二批(2期)村级污水处理工程管材二次采购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稳妥有序开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孟津县第二批(2期)村级污水处理工程管材二次采购项目发布补充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略)2期)村级污水处理工程管材二次采购项目, 孟津集采招标[(略)](略)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略)(略)】J-(略)号。
三、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四、补充信息:
1、凡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防疫询问、消毒服务,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健康证明配合身份核验。
2、市内专家、投标单位、代理机构人员须出具全省统一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或者小区出入证或者提供本单位出具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证明方可入内。
省内市外投标单位、代理机构人员须出具全省统一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方可入内。
省外人员需提供本省疫情防控要求所办理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内。
行政监督、招标单位人员需提供《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或者小区出入证或者提供本单位出具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证明即可入内。
3、招标人、专家、投标人、行政监督人员要如实填报防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中心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4.未正确佩戴口罩的各类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
5.所有进场人员应做好人个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隔空就座,不随便走动,不在走廊内闲聊,活动结束立即离场。人员较多时,应服从交易中心人员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6.所有进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五、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略)-(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 孙先生 (略)-(略)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0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