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人名称: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阳县餐厨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PYCG(略)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略)年3月2日
五、更正事项:
1、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已由采购人完成招标,中标价为人民币(略),(略)元。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第(略).2条款)相关要求纳入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中标后须按招标文件(PPP项目合同第(略).2条款)相关要求履行相应管理和支付责任。
2、本项目的办公楼及门卫用房部分的设计已由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完成,请投标人在进行技术方案设计时考虑相关情况,相关图纸电子版请各投标人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3、本项目的办公楼及门卫用房部分的施工、监理已由采购人完成采购,并已开始履行,其中施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略),(略)元,监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略),(略)元。请投标人纳入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中标后须签署三方补充合同,由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管理和支付责任,最终以经审计的实际工程造价(费用)为准。
4、PPP项目合同第(略)页,表(略).5项目总投资的认定方式,建筑安装工程计算原则第④项更正为:(略)(略)个月(如实际工期小于(略)个月,则按实际工期减去2个月计)内的《平阳县造价信息》发布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格,《平阳县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信息价,参照同期《温州市造价信息》。对于无信息价材料,其价格由甲方和乙方、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询价后共同协商确定;无法协商一致的,其价格由乙方通过合法程序采购确定,甲方对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监督审查,采购确定的无信息价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地点:(略)(略)号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A幢10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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