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变更
原中标人合肥皖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峻嘉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QCG(略)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峻嘉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B座(略)室
成交金额:(略).(略)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略)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刘 旭 联系电话:(略)
收费金额:(略)(略)元,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公告期限: (略) 年 4月1 日至 (略) 年 4 月 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