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建南沙港铁路建设迁改均安镇建丰站(略)kV新宁线#(略)-#(略)塔和(略)kV天连中心站支线#1-#4塔、新宁二站支线#1-#7段高压线路迁改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配合广州南沙港铁路建设,防止施工过程对线路造成外力破坏,需将涉及的三处电力线路迁移到新建南沙港铁路工程建设红线以外,并接通原有线路和负荷。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连村民校路段(新宁线#(略)-#(略)塔)、天连村葵棚段(中心站支线#1-#4塔)、天连留安路段(新宁二站支线#1-#7杆)共三处电力线路迁移到新建南沙港铁路工程建设红线以外,并接通原有线路和负荷,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要求: (略)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略)(略).(略) 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措施、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是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4.2.2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
4.2.3投标人须通过(略)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审查备案(备案名单以佛供电生【(略)】81号文为准,如有最新的文号,则按最新的文号执行)。
4.2.4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略)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
4.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锁定状态。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近 一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略) 个月,即 (略)9年4月至 (略)(略) 年3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装订在资信标正本的相应位置中,在资信标的副本中可以提供复印件。)
4.6.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略)
4.7 投标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对招标人提出的信誉状况及诚信要求作出如实说明和郑重承诺。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时间以行为发生时间为准,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惩罚的通知》(佛发改信用【(略)】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其他要求
4.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间:(略)年 4 月 8 日至(略)(略)年 4 月 (略)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址:http:(略))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略)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略)年 4 月 8 日至(略)(略)年 4 月 (略) 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招标文件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或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险)等。
6.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前1日历天已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或担保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略)年 4 月 (略) 日9时(略)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略)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略)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略).其他
(略).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略).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略).3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略).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小姐
电 话:(略)-(略)
传 真:/
地 址:(略)(略)号星河名居会所(略)室
邮 编:(略)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略)-(略)、(略)-(略)、(略)-(略)
(略)(略)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