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
我司于(略)年3月(略)日发布的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生日蛋糕供货资格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X(略)CGHJ(略)Z】磋商文件、磋商公告,现就原磋商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本公告所列述的内容与之前发布的磋商文件、磋商公告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略)页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二、项目总体要求”:
“7、生日蛋糕券(卡)有效期限:(略)”
现更改为:
“生日蛋糕券(卡)有效期限:(略)(略)年发出的生日蛋糕券(卡)有效期限到(略)年(略)月(略)日止;(略)年发出的生日蛋糕券(卡)有效期限到(略)年(略)月(略)日止。”
(二)原磋商文件第(略)页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三、服务要求”:
“1、生日蛋糕券须一次性消费完毕,成交供应商向会员提供生日蛋糕礼包同时收回生日蛋糕券。
2、成交供应商需分别搭配多个生日蛋糕礼包组合提供给采购单位会员个人选择,礼包必须包含一个生日蛋糕,除蛋糕外其他商品由供应商自行搭配。成交供应商需把礼包组合方案送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执行。
3、采购单位会员个人凭券到供应商销售门店领取蛋糕时,蛋糕礼包须同时配备刀叉、纸碟、蜡烛、祝福卡片及精美包装。
4、蛋糕礼包组合应搭配合理,品种丰富。
5、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供生日蛋糕券,不得收取工本费。”
现更改为:
“1、采购单位职工凭券(卡)到供应商销售门店购买蛋糕时,须同时提供刀叉、纸碟、蜡烛、祝福卡片等及精美包装。
2、生日蛋糕券(卡)在有效期消费时,不得设置消费时间和品种,不得设置附加使用条件。凭券(卡)可在成交供应商任何一家销售门店内消费,直到金额消费完止。
3、采购单位职工凭券(卡)到成交供应商售门店购买食品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与券(卡)面价值相符的食品,食品价格按门店实际售价或实际促销优惠价结算,不得加价。”
(三)原磋商文件第(略)页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五、付款方式”:
“3、采购单位按当月生日的会员数量进行逐月发放蛋糕券,蛋糕券款项每月一结。每个月的(略)日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蛋糕券款项。”
现更改为:
“3、供应商向采购单位一次性提供当年所需的生日蛋糕券(卡),采购单位按当年度职工数量进行一次性发放全部蛋糕券(卡)。发放蛋糕券(卡)后(略)天内采购单位向成效供应商支付总款项的(略)%,余下(略)%款项在当年的(略)月(略)日前支付完毕。”
二、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田路集美居东鹏陶瓷旁路口直入约(略)米蓝塘公寓二层(略)卡
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略)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