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略)-A(略)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岳区一中篮球馆及食堂改造设备、设施
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年3月(略)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略)年4月9日(略)时(略)分
延期开标时间:(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
四、更正内容:
1、开标时间及地点的变更。
原开标时间:(略)年4月9日(略)时(略)分;
原开标地点:(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二楼开标3室。
现更正为:(略)(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地点:(略)2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一致。
2、技术要求、评分方法及标准表
2.1原招标文件P(略)页“所投炉灶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删除此条。
2.2原招标文件P(略)页“左右线阵列音箱——(略)、吊挂方式:(略)ATH(略)B组合吊装;线阵次低频音箱——8、吊挂方式:(略)AT(略)组合吊装。”
现更正为:(略)(略)、吊挂方式:(略)8、吊挂方式:(略)
2.3原招标文件P(略)页“厨房设施部分——4)所投炉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计2分。”
现更正为:(略)2分”。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略)号愉景南苑(略)栋写字楼(略)室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略)
(6)电子邮箱:(略)@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