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良庆区大塘水厂水源与扩网工程(设计服务)
二、招标编号:GXKLG(略)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市良庆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略)(略)号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五、首次公告日期:(略)年3月(略)日
六、更正日期:(略)年4月8日
七、更正内容: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略)〕(略)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更改为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略)~(略):(略)。投标文件必须在(略)年4月(略)日8时(略)分前送达。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即(略)年4月(略)日8时(略)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略)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以确保本项目能准时开标。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寄袋(或箱)的密封问题,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悉,如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略)(略)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收件人:陈林、李艳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二)开标程序变更:(略)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5.2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5条“开标”,规定相关的投标人需要到现场签到、投标人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等部分调整为不需现场签到、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2条
取消身份证原件核查,请各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同时将(略).2条要求的材料另行密封邮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邮寄时按上述要求执行。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配合提供开标会材料进行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时间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启封密封袋。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请按公告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 4 月 8 日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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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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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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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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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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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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