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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桑垵安置公墓三期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序号为LD[(略)](略)号的丽水市莲都区桑垵安置公墓三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方式的具体说明及要求见附件1。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修改为:(略)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函]、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电子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根据丽经信[(略)](略)号文件,电子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电子保险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电子保险保函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单位及其法人签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转入虚拟子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银行帐号:(略)“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③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以保函[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电子保险保函]提交的,以电子交易系统收到交互信息时间为准;年度保证金票据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证金视作到帐。
(3)保证金的退还:(略)
3、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组成新增“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具体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自行将“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新增到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第14点“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内容”中,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4、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年 04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略)年04月(略)日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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