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略)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淮安区(略)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三次)作如下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1.原采购项目名称:(略)淮安区(略)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第三次)
2.原采购项目编号:(略)
3.原公告日期:(略)年4月2日
4.原公告发布媒体: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更正信息: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略)2、(略)%高塔喷浆造粒缓释硝硫基复合肥(N-P-K:(略)),其中硝态氮4%;复合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略)—(略)),外部形态为圆形颗粒状,不结块;”
现更正为:
“二、项目技术要求:2、(略)%高塔喷浆造粒缓释硝硫基复合肥(N-P-K:(略)),其中硝态氮4%;复合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略)—(略)),外部形态为圆形颗粒状,不结块;”
三、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变更为:(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谈判时间变更为:(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四、其他信息不变。
五、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谈判文件,以更正后的谈判文件为准(详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申请“淮上通”电子通行证。申请途径:1、个人通过在手机微信关注“淮安公安微警务”公众号或者微信搜索“淮安公安微警务”,点击关注。点击右下角“微应用”栏目的第一个“淮上通”进入,按照流程和要求填写。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交易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和体温测量,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建议您在开标前半小时到达交易中心,以保证正常参加开标活动。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只安排1名授权委托人前来参与活动。
(四)相关供应商应服从交易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防护措施,接受防疫消毒。相关供应商未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在(略).2℃度以上的、不遵守交易中心和不符合政府防疫要求规定的,拒绝其进入交易场所,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其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
(略)年4月8日
附件:
HAZC-(略)-(略)-HA淮安市淮安区农业农村局(略)年淮安区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肥料采购第三次竞争性谈判电子文件(更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