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的委托,就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康复科消防设施及加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变更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
采购编号:(略)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第二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评审标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清单项目中抽取(略)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的,每项得0.5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3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当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基准值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变更为: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清单项目中抽取(略)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抽取5项。
综合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人报价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的,每项得0.(略)分;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当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基准值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在综合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第三项措施项目费的评审(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略)%-(略)%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加0.2分,最多加至5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措施费报价低于措施项目费基准值(略)%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每低1%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加分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变更为:
措施项目费基准值是在最高投标限价中措施项目费用(略)%-(略)%范围之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所报措施费与措施项目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加0.2分,最多加至(略)分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投标人措施费报价低于措施项目费基准值(略)%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每低1%在基本分5分的基础上加分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3.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四项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标准: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每项得1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1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当投标人的主要材料单价低于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在(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加分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变更为:
从最高投标限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略)-(略)项材料中抽取6项,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项。
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是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对应抽取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投标人报价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不含(略)%和(略)%)每项得1分,在材料单价基准值(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每项得0.5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当投标人的主要材料单价低于主要材料单价基准值7%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对质询答复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理的,应按在(略)%–(略)%范围内(含(略)%和(略)%)加分的规则进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对应类的规则进行减分或不得分。
4.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博爱县清化镇卫生院
河南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