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洲岭至龟湖“四好农村路”联网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泰顺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1 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略)
(略)年4月9日
第一号补遗书
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文件三、联合体协议书,内容修改为: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成员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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