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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略))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略))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投标书正本封面应有“正本”标识、副本封面应有“副本”标识。<>
((略))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略))投标文件和提交方式要满足投标人须知之规定。<>
((略))密封情况要满足投标人须知规定。<>
(1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8)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略)。<>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密封。<>
(9)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的封面和投标函标段号保持一致。<>
((略))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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