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综合营业楼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XDZB(略)-(略))澄清修改-(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邢台银行综合营业楼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施工业绩评分由“(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银行类建筑施工项目业绩得2分;(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银行类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得3分;上述业绩如具有竣工验收证明额外增加1分;最多得(略)分。(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非银行类公共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标书中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具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具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法定网站中标公示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截图,金额或建筑面积以截图显示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修改为“(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项目业绩得1分;(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得2分;上述业绩如具有竣工验收证明额外增加1分;最多得(略)分。标书中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具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具有竣工验收证明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法定网站中标公示页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截图,金额或建筑面积以截图显示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负责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不提供不得分。同一业绩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计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业绩评分由“(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建筑面积(略)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银行类设计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标书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显示面积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略)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建筑面积(略)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6分。标书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显示面积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负责设计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评分由“(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得1分,如果上述公共建筑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增加3分,最多得4分。标书中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金额或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显示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姓名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显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亿以上(或建筑面积(略)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得4分。标书中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金额或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显示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姓名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显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姓名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设计负责人业绩评分由“(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建筑面积(略)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银行类设计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标书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中显示的建筑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姓名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显示面积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建筑面积(略)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得2分,最多得4分。标书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设计负责人姓名以合同中显示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总建筑师姓名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显示面积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六、价格清单-附件2:(略)等同档次品牌产品”内容。
6、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仓储物流等)。
7、由于对邢台银行综合营业楼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现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由“(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解密时间由“(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前完成解密” 变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前完成解密”。
本澄清修改内容由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
注:①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修改文件后应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从已收藏项目中“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处下载澄清修改文件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否则无法上传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 ②澄清修改扫描件已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中,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后查看。原招标文件内容无变化,请按照澄清修改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