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共金寨县委党校(略)年度印刷服务、手提袋等物品采购
原项目编号:JZ-CG-XS(略)
原公告日期:(略)(略)年(略)月(略)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进行了延期。现根据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如下变更、补充:
(一)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变更后: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略)(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二)磋商时间及地点
变更后:
1、磋商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时;
2、开标地点:(略)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变更后:
同磋商时间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如果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磋商保证金可从其自身或其上级机构账户转出,同时提供转出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保证金缴纳凭据。到账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五)投标样品
除磋商文件要求外,建议供应商对所有投标样品进行密封包装后提交。
(六)疫情防控特别要求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投标代表。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2、佩戴口罩。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自备),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开评标现场,进场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及时入座,并保持相对安全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3、体温检测。对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略).3℃以上或明显咳嗽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并上报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纪律要求。各投标企业代表应自觉遵守开标纪律,服从现场管理。对违反上述要求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的,其投标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情节严重的,移交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注: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站(ggjfwpt.luan.gov.cn)及金寨县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联系方法:
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1(略) (略) (略)
中共金寨县委党校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