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集中监控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略)A(略)-(略)XQ-(略)-(略)-9
招标编号:GZ(略)-LZJZJK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兰州集中监控智慧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一次招标公告于(略)年5月7日发布,现对一次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4. 投标人资格:
4.1 基本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1.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1.4 银行资信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屏证明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5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4.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专项资格要求
4.2.1 投标人应具有应用软件开发或计算机信息及控制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4.2.2 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略)认证证书或等同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3 软件有正版授权,自主开发的需通过CMMI 4级认证。二次安全防护设备有公安部认证,通讯设备有电网入网证。硬、软件均需满足等保测评3级要求。
4.2.4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主持同类工程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5 项目主要人员均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参与通讯或信息工程调试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6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4.2.6.1分包商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包商应具有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4.2.6.2分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决其投标;
4.2.6.3 不允许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现更正为:
4. 投标人资格:
4.1 基本资格要求
4.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1.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1.4 银行资信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屏证明文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5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4.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4.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专项资格要求
4.2.1 投标人应具有应用软件开发或计算机信息及控制系统集成能力。
4.2.2 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略)认证证书或等同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3 软件有正版授权,自主开发的需通过CMMI 3级认证。二次安全防护设备有公安部认证,通讯设备有电网入网证。硬、软件均需满足等保测评3级要求。
4.2.4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主持同类工程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5项目主要人员均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参与通讯或信息工程调试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6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4.2.6.1分包商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包商应具有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4.2.6.2分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决其投标;
4.2.6.3 不允许再分包或转让他人。
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略)号 地址:(略)(略)号
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话:(略)-(略)
邮编:(略) 邮编:(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略)号
联系电话:(略)-(略)
(略)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