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Ⅰ.采购项目名称:(略)(略)-(略)年运营服务项目
Ⅱ.采购项目编号:GLZC(略)-G3-(略)-GXYL
Ⅲ.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略)室
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略)
Ⅳ.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略)层
项目联系人:(略) 徐雪艳
联系电话:(略)-(略)、(略)
Ⅴ.首次公告日期:(略)年3月(略)日
Ⅵ.更正日期:(略)年5月(略)日
Ⅶ.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作以下相应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三项“商务及其它要求”第3款“结算及付款方式”中“第一年度((略)年度)的合同金额结算及付款方式”的第①点内容原为:(略)(略)日内支付(略)年度投标报价的(略)%;当年度剩余合同价款于当年度展会结束,中标人完成全部后续工作,经采购人验收服务成果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中,因本项目各分项服务期不同,采购人根据各分项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验收结算);
现相应更正为:(略)(略)日内支付(略)年度投标报价的(略)%;展会开始前一周支付(略)年度投标报价的(略)%;当年度剩余合同价款于当年度展会结束,中标人完成全部后续工作,经采购人验收服务成果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其中,因本项目各分项服务期不同,采购人根据各分项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验收结算)”。
(二)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一)款“境内外招展组展服务”中相应增加以下第(略)点相关内容:
“(略).配合线下展会做好线上展会:(略)
(三)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七)款“买家及重要展商接待服务和推介会服务”:
1.第1条“接待服务要求”中第(3)点原为:(略)3)服务对象:(略)≥(略)人;重要国际展商≥(略)人;国内省(自治区、市)参展团团长、随员≥(略)人;重要嘉宾(国家文旅部、自治区文旅厅、广西区直部门、区内十三城市政府代表团(文旅部门代表团)、会展行业嘉宾、特邀嘉宾)≥(略)人”;
现相应更正为:(略)3)服务对象:(略)≥(略)人(之后两年每年在上一年度数量基础上相应递增(略)%,下同);重要国际展商≥(略)人;国内省(自治区、市)参展团团长、随员≥(略)人;重要嘉宾(国家文旅部、自治区文旅厅、广西区直部门、区内十三城市政府代表团(文旅部门代表团)、会展行业嘉宾、特邀嘉宾)≥(略)人” 。
2.第1条“接待服务要求”中”中第(4)点“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第③小点原为:(略):提供≥(略)名境内外特邀买家桂林市区或周边旅游资源考察全套服务(含景点门票、交通、食宿、保险、翻译、陪同等),方案经采购人组委会审定后严格落实。买家考察不得与采购人组委会其他口径邀请买家考察人员重复”;
现相应更正为:(略):(略)提供≥(略)人国内参展团、提供≥(略)名境内外特邀买家桂林市区或周边旅游资源考察全套服务(含景点门票、交通、食宿、保险、翻译、陪同等),方案经采购人组委会审定后严格落实。买家考察不得与采购人组委会其他口径邀请买家考察人员重复”。
(四)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三项“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第(一)款原为:(略)(一) 各服务年度内如出现特殊情况(比如新冠、流感疫情等),中标人需按国家、当地政府出台的规定及政策相应提前增补应对措施并提供可行的服务(防疫)方案”。
现相应更正为:(略)
(五)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三项“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相应增加如下“现场办公要求”:
“现场办公要求:(略)2个月指派1名总负责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办公,于展会开始前1个月指派7个项目各1名负责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办公,于展会开始前半个月派出各个项目核心工作组成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办公”。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相应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五条“权利保证”原内容废止;
现相应更正为:(略)1.乙方保证在项目搭建时所使用的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出现因材料不合格导致任何伤害事故的发生;2.乙方保证在项目搭建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不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事故;3.乙方保证在项目搭建的过程中不会发生侵害他人任何知识产权的情形;4.乙方保证如在项目搭建及所提供的服务过程当中,出现任何与第三方的纠纷,应自行解决,且均不应导致甲方利益受损”。
(二)招标文件第(略)页第八条“违约责任”相应增加以下第3至5条相关内容:
“3.乙方在项目搭建及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因其不遵守相关规定,特别是防疫方面的相关规定,影响项目进展的,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4.乙方如有违反合同第五条情形的,应按合同金额的(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略)
(三)招标文件第(略)页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原内容废止;
现相应更正为:(略)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按以下方式处理:(略)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主办方作出不举办的决定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四)招标文件第(略)页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第2款原内容废止;
现相应更正为:(略)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招标文件第(略)页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原内容废止:
现相应更正为:(略)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 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合同义务。3. 因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展会取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未支付部份的价款。4. 每一年度展会举办结束后,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略)1)乙方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约定支付剩余价款;(2)乙方服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求”中所列境内外招展组展、买家邀请任务指标完成低于(略)%),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不支付剩余价款;(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含主场搭建、现场管理及客商接待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三、时间、开标场地更正:
本项目更正通知(一)已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延期,现将上述时间相应确定为: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6月8日上午9时(略)分
2.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略)年6月8日上午9时(略)分起至9时(略)分止
四、开标场地更正:
本项目开标地点原为:(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略)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现更正为:(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略)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Ⅷ.更正理由:(略)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