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商务部分、(4)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缺失或证明材料无效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略)原件扫描件。”
2、“公开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部分、(4)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缺失或证明材料无效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略)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本协议书各成员单位遵循平等、诚信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采购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参加投标报价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约定如下:
牵头人( )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联合体成员( )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
5、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工作和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协商分摊。联合体全体成员一致保证,未全面、按时、正确履行与采购方的相关合同的,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及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联合体及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采购、响应、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联合体及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联合体及其成员依据本次采购、响应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7、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及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规定。
9、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参加采购活动,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均将被一并拒绝。
(略)、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略)、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中标后,报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牵 头 人: 成 员 二:
单位名称(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