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变更登记办事服务指南(最新版)
| 所在地区: | 四川--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28日 |
一、适用范围
在金口河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登记。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变更登记事项的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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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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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A4纸打印,原件1份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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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A4纸打印,原件1份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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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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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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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原件1份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至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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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
A4纸打印,原件1份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至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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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略)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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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打印,原件,复印件1份 |
附1、2、3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至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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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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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被委托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二)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在5个工作日后,被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略)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无。
八、审批决定文书
《营业执照》
九、数量限制
无。
十、联系方式
区政务行政审批局登记窗口:(略)、(略)
十一、注意事项
十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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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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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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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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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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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 |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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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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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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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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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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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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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公司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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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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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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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
□ 年 □ 长期 |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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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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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 |
原登记内容 |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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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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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增设□注销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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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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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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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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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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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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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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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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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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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略)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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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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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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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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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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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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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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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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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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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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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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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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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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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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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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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
证件 类型 |
证件号码 |
出资时间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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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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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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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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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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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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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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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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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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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联络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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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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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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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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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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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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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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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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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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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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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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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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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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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略)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略).“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承 诺 书
_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
_ _(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郑重承诺:(略)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略)
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
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略)](略)号)文件精神,从事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应办理相关审批后方能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及审批部门、审批依据目录请登陆①乐山便民政务网站(http:(略)②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略)
特此告知
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回 执
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已收到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已按要求登陆上述网站进行查阅,知晓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内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略)行政审批局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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