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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江城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试点项目变更(二次)

所在地区: 云南-- 发布日期: 2020年6月8日
变更公告正文

江城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城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试点项目建设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云南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略)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4

2.3 采购预算及数量:6(略)万元,(略)(略)宗(最终结算费用按实际完成调查数量结算)

2.4 标段划分:(略)

标段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

合计(元)

备注

第一标段

存量登记单元数据整合工作

(略)宗

(略)元/宗

(略).(略)

独立投标

第二标段

江城县除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外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未调查及变化宗地权籍调查工作)

(略)宗

(略)元/宗

(略).(略)

独立投标

第三标段

江城县康平镇等(略)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略)宗

(略)元/宗

(略).(略)

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计

(略)(略)宗

 

(略).(略)

 

2.5 服务内容:

1、存量登记单元数据整合工作

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登记发证的宗地,按“不变不换”的原则,可不再进行权籍调查,但其登记成果,需按《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案(试行)》、《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及《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扩展说明》的要求,整合空间数据和登记信息,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1)对已登记宗地梳理,开展数据整合前,应充分对原已登记宗地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明确需要纳入数据整合宗地的具体数量与分布,确保数据整合不重、不漏。

(2)土地登记信息规范化,对土地登记档案进行分析,重点分析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土地证书复印件、宗地图等资料,提取有效登记信息,确定需要录入的属性内容,并将有效登记信息分别录入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应属性表中。对于值域需按属性值字典表填写的内容,应对原登记信息按字典表进行转换或归类,填写字典表中的代码值,通过整理形成规范化的登记非空间数据。

(3)房屋登记信息规范化,对房屋登记档案进行分析,提取有效登记信息,确定需要录入的属性内容,并将有效登记信息分别录入至《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库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应属性表中。对于值域需按属性值字典表填写的内容,应对原登记信息按字典表进行转换或归类,填写字典表中的代码值,通过整理形成规范化的房屋登记非空间数据。

(4)空间数据规范化,根据宗地梳理情况,为每一宗需要进行数据整合的已登记宗地落实空间位置,形成宗地矢量图层,以便进行登记信息落宗处理。

(5)数据整合关联,通过宗地坐落、权利人等信息,结合外业调查,确定登记信息与宗地图形的对应关系,将登记信息挂接到宗地图形上,实现非空间信息与空间信息的关联,完成数据落宗,并编制新旧宗地号对照表。

(6)宗地档案扫描,对收集到的各类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扫描、图像处理、编号、格式转换、命名等处理,形成规范的档案扫描资料,并通过不动产单元号与数据库实现挂接。

(7)数据集成入库,将整理好的宗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宗地数据、自然幢数据、权利数据、权利人数据、档案数据等进行数据组织、编码,分别并入权籍调查数据库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未调查及变化宗地权籍调查工作

(1)未调查未发证或实地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需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房地一体确权调查与测绘。其过程主要包括:(略)

(2)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开展房地一体确权调查与测绘。一部分为宗地界址,地上建、构筑物发生改变,导致原调查成果与实地不一致,重新按现状开展房地一体确权调查与测绘;另一部分为新增宗地(含以前未调查宗地),开展权籍调查。更新农村房地一体调查成果。

(3)权籍数据库建设。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能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对接。

(4)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协助登记中心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不动产单元登记。

2.5服务周期要求:(略)2月(略)日前通过省厅验收。

2.6服务地点:(略)

2.7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投标人被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至少包含:(略)

3.7 (略)7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业绩项目(类似项目指承担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不动产数据整合、农村房地一体等),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经业主盖章的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8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测绘或测量专业)或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已注册在本单位),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全职人员,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从业经验(原件备查)。

3.9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查询结果完整网页截图。

3.(略)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

3.(略)本次招标除第三标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报价方,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须符合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内的投标活动。

(6)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牵头单位进行签署、盖章即可。

3.(略)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 (略)  (略)  (略) 日上午830分至 (略)  (略)  (略) 日下午17时(略)分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登录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在普洱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USBKEY)。

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略)云南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映山和园(略)幢8楼)现场确认(系统报名成功并现场报名确认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4.2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略)元/份,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第一标段(略).(略)元;人民币:(略));(标段(略).(略)元;人民币:(略)标段(略).(略)元;人民币:(略)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梁工,电话:(略)

(2)收款单位名称:(略)

(3)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云南日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映山和园(略)幢8楼)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文件制作:

电子报价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年 (略) 月 (略) 日上午(略) 时 (略) 分,网上递交:(略)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报价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4)开标时间:(略)年 (略) 月 (略) 日上午 (略) 时(略)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技术支持:(略)

服务热线:(略)

QQ:(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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