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仁寿至桂溪公路改建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E(略)
一、各投标人:(略)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顺昌县仁寿至桂溪公路改建工程的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原:(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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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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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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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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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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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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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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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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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公告原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现修改为: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3、招标文件原:(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采用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按当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执行,并在此条款中予以明确):
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现修改为:4.采用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按当地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执行,并在此条款中予以明确):(略)不适用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其中暂列金:(略)元)
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价格【(略)】(略)号文件规定和发改办价格【(略)】(略)号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二、关于顺昌县仁寿至桂溪公路改建工程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1、疑问:本项目可以使用担保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吗?
答:本项目不可以使用担保电子保函。
三、工程量固话清单(详见附件),(附件请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的补充通知及答疑中下载)。
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上发布。
五、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仁寿镇桂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武夷山安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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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align='top'>附件:<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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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p.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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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清单)顺昌县仁寿至桂溪公路改建工程(k0+(略)~k7+(略))(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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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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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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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 b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