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人民医院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C型臂设备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远程开标)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提供所投移动数字化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在开标现场,移动数字化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标段: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提供所投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C型臂)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在开标现场,高频移动式手术X射线机(C型臂)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略)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略)
1、获取文件时间:(略)
注:(略)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略)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略)
十、招标文件售价:(略)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集中采购机构:(略)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略)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邮 编:(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