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年数字交通车载智能终端技术改造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XJCG-(略)
采购方式:(略)
采购项目预算:(略)(略)万元。各车型的技术改造(含设备)预算上限值:(略)(略).(略)元,渣土车(略).(略)元,环卫车(略).(略)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改造完成数量为准,但总金额不超过总预算。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元
二、更正事项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三、更正内容
在“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增加下述内容:
9、因考虑本项目技术复杂性,为利于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投标人的总体解决方案,允许投标人对方案内容进行现场陈述或演示;磋商小组将结合陈述或演示情况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9.1陈述人或演示人员须为拟配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人数不超过3人;
9.2陈述或演示方式不限,例如可使用口头陈述,结合图片、PPT的演示等方式;
9.3陈述或演示时长不得超过(略)min,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提问或质询时长不计入;
9.4磋商小组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缩短、延长或终止投标人的演示或陈述,投标人也有权不进行陈述或演示。
9.5陈述或演示内容应紧扣所投总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对本项目针对性的技术优势②功能技术方案的技术特点、突出亮点③技术方案中核心设备的突出功能和优势等。
9.6陈述人或演示人需自行准备陈述或演示必须的设备,磋商现场无网络环境,如需投影推荐使用HDMI接口的设备。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略)
地
址:(略)(略)号5栋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A座6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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