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顺江路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ZXHTZB(略)XG(略)B(略)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顺江路工程勘察(项目编号:ZXHTZB(略)XG(略)B(略)C)
变更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顺江路工程勘察(项目编号:(略)项目做如下变更:
1、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三)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故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略)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略)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1),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略)
收件人:(略)
联系电话:(略)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六、开标”的投标人到场的相关内容。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勘察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落款处“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略)(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2)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1: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附件2:
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我公司通过下面的签署在此表示将按照贵方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为 (项目名称)工程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服务的我方的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我方的勘察费的报价为下浮系数 %(此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备,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岩土勘察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岩土钻孔取样、岩土检测试验(满足设计要求)、勘察报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略)
在投标有效期内和在勘察合同结束之前,我方有义务遵守我方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略)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略)
电话:(略)
日期:(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