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太阳能路灯安装采购
项目编号:LZHG(略)-(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改:
1、删除招标文件第8页“基本要求”中第3点内容“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留置备存在采购人处,至项目整体安装实施验收完成。”;
2、删除招标文件第(略)页“资格证明文件”中第(7)点内容“(7)竞标单位近三年度((略)年、(略)年、(略)年)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略)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
3、删除招标文件第6页“签订合同”中第2点内容“2、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将多晶电池片报告的电子版上传至国家认监委信息中心“检验检测认证证书与报告数字签名在线验证平台”查验文档数据是否被修改过,采购人查验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第4点“4、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前,中标候选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锂电池、LED灯具(含光源)、控制器】的全套检测报告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查(核对检测报告原件与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参数与规格是否一致),确保检测报告及内容的真实及有效性,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签订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原为“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余下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现更正为“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略)%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作为预付款,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略)%,余下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增加第9点“9、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略)”
6、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现更正为: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二)评标依据:(略)投标报价、设计评估及产品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货物性能、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售后服务、政策性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略)
(四)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生产厂家有关证明材料为准),对其投标价给予(略)%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略)%);(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本次采购的产品为本企业自主生产,则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如为其他企业生产,则除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证明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同时开标前提供证明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不予折扣)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略)%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认定为**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略)〕(略)号),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略)%以上的实行设置1分的政策功能分。
(六)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七)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1)价格分((略)分)
(1)以进入详评的最低投标报价得(略)分。
投标人有效的最低评标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略)分
某投标人有效评标价(金额)
(3)投标人的价格评审:(略)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略)
2)设计、评估方案分(4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参照如下因素独立打分:(略)
一档(2分):(略)
二档(4分):(略)
3)项目实施方案分((略)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投标人的技术设计方案和项目项目实施安排以及后期全寿命服务安排等内容,按照如下要点进行独立打分:(略)
经综合评定后,按要点内容,根据各实施方案契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关注重点的响应程度、给予项目的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考查,独立打分。
一档(4分):(略)
二档(8分):(略)
三档((略)分):(略)
4)货物性能分((略)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从技术性能、技术参数的差异及响应程度,独立打分。
1、提供多晶硅电池片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转换效率>(略).(略)%,最大功率>4.(略)W,填充因子FF>(略).(略)%),满足要求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上被查询到的截图以验证真伪,否则该报告不予认可。)
2、提供功率为(略)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光色电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整灯光效≥(略)(lm/W);显色指数:(略)
3、提供功率为(略)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抗风压及防护等级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包含结构(风力试验)、防尘和防水(检验结果IP的分类为IP(略))。两项检测项目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满足试验的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该项满分3分。(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4、提供功率为(略)W(功率偏差±1W)灯具的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检测报告,耐久性试验的试验温度(略)℃±2℃,试验时间≥(略)H,两项试验评价结果为合格且满足试验条件的得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该项满分6分。 (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5、提供锂电池组的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容量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容量不低于(略)AH,满足参数要求的得1分,提供锂电池组外壳的防护等级为IP(略)的检测报告,满足要求的得3分,该项满分4分。(该项检测报告须提供二维码扫描结果的截图体现上述参数,否则不予认可,不予得分。)。
6、提供太阳能控制器的第三方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满足参数要求的得1分,该项满分1分。(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上被查询到的截图以验证真伪,否则该报告不予认可。)
注:(略)
5)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分(5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为不亏损的得1分;满分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认证依据GB/T(略)-(略)/ISO(略):(略)
(3)提供投标人(略)年(含)以后完成的太阳能路灯的中标业绩,提供中标结果的政府网站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路灯的参数配置且太阳能板功率、锂电池容量不得低于本次采购的要求)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复印件,都满足要求的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该项满分2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提供上述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认可、不得分。
6)售后服务分((略)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配套服务方案承诺,对项目实施前后和设备安装完成后提供的配套服务人员到位情况、服务响应到场处理时间、故障处理方案、免费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情况、技术支持、廉洁承诺、项目质保期内的维护方案以及对项目实施地人力、物资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和对项目后期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服务等方面,并结合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和针对性,评标委员会依据售后服务机构数量;评审因素比较情况,在各自独立打分。
一档:(略)
二档:(略)
三档:(略)
四档:(略)
注:(略)
7)政策性能分……………………………………………………………………… 2分
(1)投标人的投标主要产品中被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强制)或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略)年第(略)号)公布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且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的证明材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同一产品同时列入两份清单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每项0.5分,满分1分。
(2)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对使用广西工业产品(略)%以上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且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得1分
(三)总得分=1)+2)+3)+4)+5)+6)+7)。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7、原开标时间为:(略)(略)年7月7日9时(略)分”现更正为:(略)(略)年7月9日9时(略)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