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2)
DZC(略)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采购项目供应商于(略)年6月(略)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和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质疑答复:
供应商问题:
问题:1、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
2、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中“塑粉涂层”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3-4级、经(略)h紫外老化试验后目测灰卡评级3级,有且全部合格。
3、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中“挂板”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3H、耐湿热性达1级、耐酸性(略)小时(含)以上,有且全部合格。
在(略)年6月(略)日采购单位答复中:(略)
第一:(略)1:(略)(略)小时(含)以上我们这样进行算式(略)小时除以每天(略)小时=(略)天,这份检测报告送样到检测完成大约需要(略)天,如果这个项目不是提前运作好,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能够满足要求,建议取消智能电动密集架中“挂板”有效的检测报告。采购单位同时遵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人内容(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略)
采购单位答复:
1、检测依据:GB/T (略).4-(略)
2、取消供应商资格要求对智能电动密集架产品中“塑粉涂层”和“挂板”检测报告的要求。
3、符合技术参数的产品满足3个以上(含3个)生产厂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4、项目需求中增加:(略)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要求检测执行标准为GB/T (略).4-(略),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
二、变更
1、本项目现已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下载最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谈判无效。
2、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需求中增加:“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原件,要求检测执行标准为GB/T (略).4-(略),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
3、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略)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变更为“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执行标准为GB/T (略).4-(略),检测内容至少包含:(略)”
4、删除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文件评审中关于“智能电动密集架中‘塑粉涂层’有效的检测报告”和“智能电动密集架中‘挂板’有效的检测报告”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5、获取文件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略)年7月1日(略)时0分截止。
注:(略)(略)年7月1日(略)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为:(略)年7月9日9时(略)分。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