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良庆区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第一批项目
项目编号:GXKLC(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日期:(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略)〕(略)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响应文件递交及接收的有关要求更改为: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更改为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略)磋商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递交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略)年7月6日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略)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以确保本项目能准时开标。
(4)磋商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磋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邮寄袋(或箱)的密封问题,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响应文件邮寄包裹时,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磋商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磋商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电子邮件自发出成功时起视为磋商供应商已收悉,如因磋商供应商原因未及时查收电子邮件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略)
收件人:周先桂、李艳
联系电话:(略)-(略)、(略)-(略)
(二)开标程序更改为:磋商供应商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磋商供应商需要到现场签到、磋商供应商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等部分调整为不需现场签到、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
(三)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谈判及最终报价更改为:(略)
(四)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更改为: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报价等工作,磋商供应商务必做到:(略)
(2)开标当天磋商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或者最终报价的,磋商小组会通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磋商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磋商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者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磋商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