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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古电子商务产业园精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月3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公管办[(略)]1号),经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批准,并报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可开展开标评标活动,现将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变更为:(略)(略)年6月(略)日(略):(略)前安排相关人员(不得超过1人)送至接收地点:(略),逗留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与工作人员不得近距离接触,然后统一由公证人员消毒后密封保存。
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运送时间及方式,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2、招标文件中出席开标会相关内容变更为:(略)写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在开标后保持联系畅通。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仪式,开标评标全程采用录音录像,并由公证及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公证。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中开标程序全部内容变更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会场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监管单位成员及开标会工作人员名单。
(3)公布在要求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宣布密封检查结果。
(5)在监督人监督下,由公证人抽取评标所需的下浮系数K1和权重系数Q1值。
(6)按照随机顺序依次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询问公证人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并对开标过程录像留存。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公证人、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公证人发送公证词。
4、投标保证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需至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投标保证金缴费收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转账底单(如汇款底单为网银汇款请打印电子回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略)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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