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城市管理局有害垃圾运输车、厨余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1.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人:(略)
地址: 济南市钢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7(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钢城区城市管理局有害垃圾运输车、厨余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略)
三、首次公告时间:(略)年4月(略)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执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工作流程》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执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工作流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偏离:(略)
变更为:
递交相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执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工作流程》,(详见济南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投标人以无接触递交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略)年6月3日(略)时00分至(略)年6月3日(略)时30分。地点:(略)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年6月3日(略)时30分。
地点:(略)
五、疫情期间,根据《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工作流程》,本项目的磋商报价流程变更说明如下:
供应商代表不再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内部参加现场磋商会议。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公证处公证人员参加,由公证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启响应文件,唱标人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记录人员将唱价内容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采购人代表、公证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二轮报价。磋商小组将给予合格供应商同等的磋商机会。由于疫情原因,供应商的二轮报价具体地点为济南市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外(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略)号建设大厦东裙楼)进行,各供应商代表应在交易大厅外等候报价,并保持联络畅通。在公证处见证下,由代理机构统一收取最终报价函。
注:(略)
六、原磋商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中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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