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柳州市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采购
项目编号:LZC(略)-(略)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略)
本次变更日期:(略)
原公告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地址:(略)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信息: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周期”及“服务期限”原为:(略)
①、(略)年7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开展调查、调研。
②、(略)年8~(略)月,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于(略)月底前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③、(略)年(略)月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报批稿,具体进度结合自治区跨市河流工作开展情况控制。
第二期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①、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研及资料收集分析等。
②、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③、征求意见稿审查后一个月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报批稿。具体进度结合自治区跨市河流工作开展情况控制。
现更正为:第一期工作进度(柳江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①、(略)年7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开展调查、调研。
②、(略)年8月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于8月底前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③、(略)年9月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柳江干流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稿。
第二期工作进度(柳江流域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①、(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收集资料,开展调查、调研。
②、(略)年(略)月至(略)年2月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于(略)年2月底前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③、(略)年3月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柳江流域支流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稿。
第三期工作进度(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安排如下:
①、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后一个月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现场调研及资料收集分析等。
②、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报告征求意见稿。
③、征求意见稿审查后一个月内,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红水河跨市水量分配方案报批稿。具体进度结合自治区跨市河流工作开展情况控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付款条件”及“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原为:(略)
现更正为:签订合同生效后(略)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总合同款的(略)%作为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期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略)%;供应商完成第二期任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款的(略)%,供应商完成合同全部任务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合同款的(略)%)。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第七条 第2点原为:(略) 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现更正为“2.技术工作成果的认定标准:(略)成果获得相关审批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