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
原项目编号:LACGZX-F(略)-(略)<>
原公告日期:(略)年6月(略)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
1、“第三包:(略)”与“第四包:(略)”技术评分细则“投标人实施能力”评分标准为:“项目实施人员不得低于2人,实施人员能够提供基础网络工程师证书或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提供高级网络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现修改为:“项目实施人员不得低于2人,实施人员提供基础网络工程师证书每个得1分,提供高级网络工程师或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个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第二包:(略)”技术评分细则“供应商资信”第二条评分标准为:“2、投标人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IT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略)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缺项不得分,最多得3分”<>
现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IT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略)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3、“第五包:市中院专网安全等保整改”技术评分细则“投标人资信”第二条评分标准为:“2、投标人具有IS(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0/IEC(略) IT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B/T(略)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缺项不得分,最多得6分”<>
现修改为:“2、投标人具有IS(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0/IEC(略) IT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略)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B/T(略)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4、“第五包:市中院专网安全等保整改”技术评分细则“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第三条评分标准为:(略)3、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的得2分;售后服务响应在2小时内的得2分,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以上的得0分,须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承诺函。”<>
现修改为:“3、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的得2分;售后服务响应在2小时内的得1分,售后服务响应2小时以上的得0分,须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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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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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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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
附件:
- 六安市数管局、交通局、公管局、市中院等保整改项目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