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及开标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近期“信用中国网”投标人的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标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及开标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9.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近期“信用中国网”投标人的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略).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如委托授权厂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记录近三年内有犯罪、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则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近期“信用中国网”委托授权厂商的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在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开标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