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TYQZFCG(略)-(略)-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略)年临平职高教职工疗休养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略)(略)年(略)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略)件中“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略)年杭州市临平职业高级中学机关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主要业务包括:(略)
2、采购要求:
a) 疗休养时间:7月至8月
b) 本次疗休养线路分别:
线路一:(略)
线路二:(略)
线路三:(略)
c) 保险:投标供应商报价包含必须为疗休养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额不得低于(略)万元。
d) 酒店:住宿酒店为四星及以上商务标间或民宿。供应商方案应列出每一线路的酒店名称、具体地点,另外若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个人不补住房差价,由中标供应商安排并承担;个人要求单住房,需要补交个人房差价;
e) 就餐安排: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可采用(略)人一桌或自助餐的形式。入住酒店必须包含早餐,每人每天午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略)元/人,晚餐餐费标准不低于为(略)元/人。
f) 交通:空调旅游车(包括从甲方指定地点至疗休养酒店或安排的景点、景区内交通等),空调旅游车应提供车况好(车龄不超过三年)、内饰干净、下部有行李箱的车辆,提供租用协议、行驶证或相关证明;驾驶员应具备准驾车型五年或以上驾龄。省外建议优先采用飞行加高铁出行方案。
g) 景点:每条线路中每天安排的景点需做完整的介绍,包括景点门票,有无自理费用,景点特色等,一天至少安排一个景点;
h) 中标供应商的方案应获得招标人的认可,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供应商的某一线路指定其他方案的权利,组团时间按招标人计划实施,具体出团及返回时间根据供应商编制并获得招标人认可的方案为准。
i) 针对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服务人员须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其它人员亦要求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j) 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在职的导游人数要求在2人及以上,提供正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导游证,要求具备一定的资历资格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加强双方沟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调整方案并获得招标人认可,应急处理相关事务等。具体出团全程配导游(地陪),要求不少于三年导游经验,引导、讲解景点山水、典故等,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k) 投标供应商须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行业通报,无影响面较大的负面报道的经营服务单位;
l) 投标供应商须无因民事经济、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m) 本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转、分包,一经发现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 线路安排等基本要求
本次疗休养线路为:线路一:(略)5天);线路二:(略)
1、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线路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2、具体线路、景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1、需详细说明线路、景点、自费项目及自费费用。
2、线路设计以慢节奏的休闲为主调,合理设计行程,并在各线路设计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采购人既定的景点。衢州线:(略)
余杭桐庐线:(略)
余杭千岛湖线:(略)
余杭杭州线:(略) :(略)
●四、费用结算方式
采购单位应在合同正式生效后,按批次支付。各批次疗休养行程结束后,中标人按实际产生费用提供结算函(附本结算批次的线路、人数、总价等统计情况),经采购人经确认并结合考核后在中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 (略) 日内一次性支付该批次合同价款。
●五、其他
出行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费用按实际出发人数,按实结算,投标时每条线路人数为暂定量,具体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投标单价保持不变。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更正日期:(略) (略)年(略)月(略)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