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报名后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即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投标人自负。
3、投标企业(略)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4、投标企业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以证书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及八大员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7、中标企业需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实地考察及到相关部门核查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伪,如未提供,造成不能准确和及时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企业失信名单。
8、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略)](略)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执行饶府发[(略)](略)号文件。
9、按饶建发[(略)](略)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勤管理细则。
(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本项目采用现场纸质开标,实行饶建发【(略)】(略)号文件,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施工企业。
(略)、所有参加申请的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投标企业以现场实际签到为准,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