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于(略)年7月5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年7月9日上午(略)时,我公司收到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的质疑函,针对质疑内容,招标人经讨论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做以下更正:
更正事项一:(略)
原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略)-(略)年由地市级及以上纤维检验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制服)检验合格报告(每年须提供1份)。
2.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装设计人员须具有服装设计专业职称证或学历证书;
2.4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本项目只接受服装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现更正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2.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来(投标截止时间前推(略)个月)由地市级及以上纤维检验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制服)检验合格报告(须提供两份及以上检测报告)。
2.3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更正事项二:(略)
原获取时间:(略)年7月6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现更正为:
获取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更正事项三:(略)
原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年8月3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