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新水源地供电工程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汤原县新水源地供电工程,采购人为汤原县城乡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汤原县新水源地供电工程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略)
2.2采购地点:汤原县汤原镇西凤鸣村西南汤旺河中心岛;
2.3主要采购内容:(略)
2.4资金来源:(略)
2.5工期:(略)
2.6预算金额:(略).(略)元;
2.7交货地点:汤原县汤原镇西凤鸣村西南汤旺河中心岛;
2.8付款方式:(略)
2.9验收方式:(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施工员有效的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职业资格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职业资格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4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3.5近三年((略)年-(略)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略)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无效。(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联盟路时代景城二期B7-(略)号门市)携带第3条中要求的材料登记购买采购文件,逾期不售。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3日9时,地点为黑龙江凯达恒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联盟路时代景城二期B7-(略)号门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