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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屏都小学教学楼拆建工程补充公告
招标序号:(略)[(略)](略)号
因对招标文件部份内容作相应补充修改,请各投标人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具体公布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一第6页增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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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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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新点系统电子招投标,因新点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CA签章只有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目前还未制作CA签章,新点系统自带报价部分需造价工程师签章的现无法完成签章,故需造价工程师签章页只需投标人另行线下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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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第(略)-(略)页详细评审中
分值设置:(略)(略)分,商务标(略)分(其中商务投标报价分(略)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略)分);信用标4分(其中企业诚信4分)。
信用标评审(满分4分)
企业诚信得分为直接从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的分值×0.(略),参照《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建发〔(略)〕(略)号)文件执行。
修改为
分值设置:总(略)分,商务标(略)分(其中商务投标报价分(略)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略)分);信用标2分(其中企业诚信2分)。
信用标评审(满分2分)
企业诚信得分为直接从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的分值×0.02参照《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建发〔(略)〕(略)号)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庆元县屏都小学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
备案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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