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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东校门及东广场改造工程增加整修挡土墙、重建防护墙及新建台阶(东校门及东广场改造增楼梯变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SWZYCG(略)-(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预算:¥(略).(略) 元,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7月(略)日上午8时(略)分起至(略)年7月(略)日下午5时(略)分止(工作时间)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受理时间:(略)年7月(略)日下午2时(略)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下午2时(略)分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谈判(磋商)地点:(略)
十、谈判(磋商)时间:(略)年7月(略)日下午2时(略) 分。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采购人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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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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