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项目招标资格条件发生修改,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花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花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略)<>
2、招标范围:(略)<>
3、工期要求:(略)<>
其中设备交货时间:<>
中国境外设备:(略)3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中国境内设备:(略)2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4、交货及安装地点:(略)<>
5、质量要求:(略)<>
6、安全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2人(其中机电专业1人、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1人),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2人(机电专业1人、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1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2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略)年4月至(略)年6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近五年以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即(略)年8月(略)日以来)承担单项施工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如果投标人承接污水处理厂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含土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投标人承担过污水处理项目单项合同中设备供货及安装金额为(略)万及以上即可,业主证明材料无效。(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完成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如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则可补充投标报价文件或结算审计报告或决算审计报告等,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若投标人承接污水处理厂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含土建)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为污水厂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工作且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
9、投标人的诚信总分分值须为(略)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信息,以开标现场公开查询的诚信总分分值为准(企业诚信分值及企业信用等级从“诚信信息公开栏”的“信用等级公示台”中查询)。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为(略)分。<>
(略)、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略)、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略))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略).(略)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年7月(略)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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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略)-6号三峡云计算中心(略)室<>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日期:(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