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江宁高新区(略)-(略)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和磋商。
江宁高新区(略)-(略)年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8月4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略)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本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标段一、标段二,各投标人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经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1.5采购需求:
标段一:(略)
标段二:(略)
标段一、标段二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略)
1.7各标段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各标段项目一经中标,中标人不得进行二次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略)
3.2 地点:(略)
3.3 方式:
(1)登陆平台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3)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下载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略)
(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略)元,平台服务费(略)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略)
4.2 地点:(略)
4.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本3份(一正二副)、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略)
5.2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启、评标。
7.4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
7.5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6 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7.7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