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且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以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收到本项目投标邀请函且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二、原公告投标报名资料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根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现变更为以下: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是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