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春市实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SXHRCC-(略)-CG(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实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教育费附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实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2.2 工程发包价:(略).(略)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实验中学(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福祉大路(略)号) ;
2.4 工期:两个暑假期((略)年7月-(略)年8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长春市实验中学维修改造工程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至少缴纳两年及以上的社保),并且无在建工程;
(5)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6)近三年有三项类似工程业绩(单项业绩金额达(略)万元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的企业。(详见吉建管〔(略)8〕(略)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各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9年7月8日至(略)9年7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欣和街(略)号(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一楼开标室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在本单位至少缴纳两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各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略)9年7月(略)日上午9
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2开标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计划和市教育局相关规定拨付工程款,以财政拨款要求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五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实验中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旅游开发区福祉大路(略)号
联系人:王校长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欣和街(略)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略)-(略)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ccjw(略)@(略).com
地址:(略)B区(略)室。
邮编:(略)
(略)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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