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略)CG(略)HW(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7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略)】(略)号文《关于赭麓街道垃圾分类亭采购项目一标段处理意见的函》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蓝色广告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略)C-1#楼(略)室;中标金额:(略).(略)元;主要标的信息:(略)(略)*(略)、数量:(略)座、单价:(略)元。
更正日期:(略)年7月(略)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专家名单: 徐荣、巫静、陈晓飞、钱云峰、汪小宝。
2、收费标准:(略)2执行,金额:(略)元。
3、公告期限:(略)1个工作日
4、招标方式:(略)
5、安徽蓝色广告有限公司业绩:(略)1)合同名称:(略)(略)年4月(略)日;(2)合同名称:(略)(略)年(略)月(略)日;(2)合同名称:(略)(略)年9月(略)日。
6、无效投标单位情况:(略)1)芜湖市安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2)芜湖市翟辂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9.2要求的承诺函,依据条款、法规:(略)(“*”)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处理意见:(略)3)安徽星光标识系统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4)芜湖市兆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情形描述:(略)5)南京善为科技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6)安徽少廷商贸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7)芜湖奥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情形描述:(略)
7、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更正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B座7楼(略)室,联系电话:(略)。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8、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略)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略)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