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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南海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所在地区: 广东-- 发布日期: 2020年7月28日
变更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海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服务项目(包组一),南海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服务项目(包组二)

首次公告日期:(略) 年(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包组一、包组二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与方法”的商务部分第2、3、4项均修改为:

2

拟投入项目总负责人情况(限1名)

(略)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2分;

2.项目总负责人从事政府绩效管理或从事经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略) 年(含)或以上,得3分;5(含)-(略)年(不含(略)年)的,得2分;5年(不含5年 )以下的,得1分,没有经验不得分。

3.项目总负责人从(略)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区级以上(含区级)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绩效评价(审)工作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4.项目总负责人曾发表专业领域研究论文(财政管理相关,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管理类、会计财务类,以公开发表为准),得1分。

注:

①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总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无效。

②项目总负责人从业年限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显示负责人姓名的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间其在所在企业的所有参保证明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作为评审依据)。

③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主持同类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显示负责人姓名的相关合同以及合同期间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没有显示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关于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④需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的证明材料。
⑤论文或成果须提供扫描件作为证明。

⑥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更换。

⑦项目总负责人、评审质量负责人、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不能互相兼任(即同一人仅能担任其中一个职务),不能重复计分。

3

拟投入人员情况(评审质量负责人)

6

1.项目评审质量负责人具有“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每提供1人得1.5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2.以上人员具有从事政府绩效管理或从事经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5年(含)以上的得1.5分,3(含)-5年(不含5年)的,得1分;3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经验不得分,每人最高得1.5分,合计最高得3分,须提供显示质量负责人姓名的劳动合同以及合同期间其在所在企业的所有参保证明扫描件,从业年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作为评审依据。

注:(略)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否则无效。
②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拟派出的评审质量负责人不得更换。

③项目总负责人、评审质量负责人、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不能互相兼任(即同一人仅能担任其中一个职务),不能重复计分。

4

拟投入内部从业人员情况(专职联络工作人员)

6

1.专职联络工作人员具有从事政府绩效管理或从事经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人数为4名以上(含4名),得6分。

2.专职联络工作人员具有从事政府绩效管理或从事经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人数为3名,得4分。

3.专职联络工作人员具有从事政府绩效管理或从事经济、公共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人数为2名,得2分。

4.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为2名以下或无提供,得0分。

注:(略)

②须提供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须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职称证书证明材料。

④项目总负责人、评审质量负责人、专职联络工作人员不能互相兼任(即同一人仅能担任其中一个职务),不能重复计分。

 

2、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相关时间调整如下: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略)年7月8日9时(略)分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本项目的登记以及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后缀为“.FSCF”)。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包组一:北京时间(略)年7月(略)日 9:(略)(略)年8月(略)日 (略):(略)

包组二:北京时间(略)年7月(略)日 9:(略)(略)年8月(略)日 (略):(略)

(2)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略)

(3) 投标文件解密(开启):(略)

包组一:投标人在(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开始后(略)分钟内,

包组二:投标人在(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开始后(略)分钟内,

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现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系统远程解密功能已完成开发,只接受远程解密,不接受投标人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略)




更正日期:(略) 年7(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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