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归德路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更正公告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归德路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略)年7月(略)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归德路校区餐厅经营权”项目
2.采购编号:(略)
二、变更事项内容:
1、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略)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 年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且具有三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单位缴费证明、个人简历及已管理过的相关经验证明);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现变更为: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劳动合同,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收据或租赁合同);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 年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略)。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略);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央厨房+卫星厨房资质,具有一定规模,在市、县(区)中心城区有中央厨房实体,有卫星厨房运营模式,卫星厨房有独立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局开具的近三个月单位缴费证明及个人简历;
4.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并提供近年来无不良社会影响证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其他内容不变
注:(略)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略)号附1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7月(略)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